法國國家頻率管理局于9月12日發(fā)布公告,稱蘋果iPhone 12手機的電磁波輻射值超出歐盟標準,要求蘋果公司從法國市場暫時下架該手機。蘋果公司回應稱,iPhone 12已通過多個國際機構認證,符合全球輻射標準。
該公告引發(fā)了歐洲其他國家考慮實施類似禁令的可能性。德國聯(lián)邦網絡機構表示可能會采取類似行動,并與法國當局保持密切聯(lián)系。西班牙消費者和用戶權益組織則敦促政府停止銷售iPhone 12。
法國國家頻率管理局的測試結果顯示,iPhone 12手機握在手中或放在褲兜中時,肢體吸收輻射量超出了歐盟規(guī)定的上限。然而,當手機放在衣服口袋或包里時,則符合標準。當手機接近頭部時,也通過了測試。
蘋果公司在聲明中表示,iPhone 12已獲得多個國際機構的認證,符合全球輻射標準。蘋果提供了公司和第三方實驗室的多項測試結果,以證明該手機符合法國國家頻率管理局的要求,并對該機構的調查結果提出質疑。
法國國家頻率管理局要求從9月12日起,法國所有銷售渠道停止銷售iPhone 12手機,并要求蘋果公司采取必要的糾正措施,確保手機符合要求。否則,蘋果公司將被要求召回相應手機。
德國聯(lián)邦網絡機構(BNetzA)表示,“法國的程序對整個歐洲具有指導作用”,可能會在德國啟動類似的程序。德國聯(lián)邦輻射防護局(BfS)表示,法國的決定可能會對整個歐洲產生影響。迄今為止,這一輻射測試已影響法國42家銷售網點。這是蘋果公司首次受到此類舉措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