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百萬巨款神秘“消失”?法院判定銀行無責
2020年12月,八旬患癌老人銀行卡內百萬存款不翼而飛,直到兩年后才被老人發現,但并非老人所取用,該儲蓄卡甚至從未開通電子支付功能。經法院判決,該不利后果由其個人承擔。
事情是這樣的,2019年老人身患癌癥,在2020年12月因為病情醫治需要大量資金,前往銀行取出存款到期的資金,結果發現銀行卡上的余額與自己記憶中的不同,在銀行打出的對賬單中發現有一筆1015700元的支出異常,并非老人親自交易。此后,老人一直與銀行方反復溝通,但銀行方始終沒有透露該筆借的支出情況,也無法提供該筆轉賬對應的影像資料和簽字請求,故老人將開戶銀行起訴至法院,要求返回該筆金額及對應利息。
但是,老人在該筆金額支出之后仍然有多筆交易發生,所以賬號是正常在使用中的,也就是說銀行對于外部的不法入侵并不能及時發現并制止危害繼續發生,在大額交易情況時,銀行向老人發送了相應交易的短信提醒,法院判決老人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依據,不予支持。
老人對此結果不甚滿意,于是再次向法院提起上訴,老人對于自己收到交易短信是認可的,但因為無法確認涉案交易并非老人所為,維持原判結果。老人未及時查看短信是其自身原因造成,由此導致的交易發生帶來的不利后果,應由老人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