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單獨計稅還是合并計稅呢?相信很多人都有這個疑問,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年終獎納稅方式具體是哪種,根據時間不同,選擇也不同。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規定的:
1、在2021年12月31日前,年終獎可以單獨計稅,也可以合并計稅。單獨計稅是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來計算,按照稅法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這種情況下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自2022年1月1日起,年終獎只能合并計稅,即年終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這種情況下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綜合收入-60000元-“三險一房”專項扣除額-專項扣除額-依法確定的向公益事業捐款的其他扣除額×適用稅率-快速扣除額]-當年應交個人所得稅稅款。合并計稅需要匯算清繳工作。
總結來說,2022年之前取得的年終獎,納稅方式包括單獨計稅和合并計稅兩種,可以自由選擇;到了2022年,年終獎納稅就只有合并計稅一種方式了。單獨計稅適用于工資高于年終獎的員工,合并計稅則適用于年終獎較多的員工。
以上就是關于年終獎單獨計稅還是合并計稅的回答了,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