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跨周期調節,優化金融機構的資金結構,提升金融服務能力,更好支持實體經濟。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于2021年12月15日下調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不含已執行5%存款準備金率的金融機構)。本次下調后,金融機構加權平均存款準備金率為8.4%。
針對此次降準,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降準是貨幣政策常規操作,釋放的一部分資金將被金融機構用于歸還到期的中期借貸便利(MLF),還有一部分被金融機構用于補充長期資金,更好滿足市場主體需求。人民銀行堅持正常貨幣政策,保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可持續性,不搞大水漫灌,為高質量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
此次降準為全面降準,除已執行5%存款準備金率的部分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外,對其他金融機構普遍下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同時考慮到參加普惠金融定向降準考核的大多數金融機構都達到了支農支小(含個體工商戶)等考核標準,政策目標已實現,有關金融機構統一執行最優惠檔存款準備金率,這樣此次降準共計釋放長期資金約1.2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