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舊換新的增值稅處理是怎樣的呢?相信很多人都有這個疑問,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一般計稅
(1)一般貨物:按新貨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扣減舊貨收購價格。回收的舊商品作為購進處理,若能取得舊貨增值稅專用發票,以發票上所載稅額為進項稅抵扣,若不能則不抵扣;換出的新貨視同銷售處理,記入營業收入。
(2)金銀首飾:按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增值稅(扣減舊貨收購價格)。這是因為金銀首飾在回收后,通過再次加工可以重新出售,進入納稅環節,不會出現少繳稅的情況。
2、簡易計稅:銷售舊貨的一方可以選擇采用簡易計稅的方式計算繳納增值稅,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稅務局規定舊貨必須是進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不符合規定的舊物銷售不能采取簡易計稅的方法計稅。
以上就是關于以舊換新的增值稅處理的回答了,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