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0日,人民銀行崇左市中心支行發布了一則行政處罰公告,農行崇左分行因沒有落實個人銀行賬戶實名制管理規定,違規使用個人金融信息等違法行為,受到人民銀行崇左市中心支行的罰款,共計1142.5萬元。之前,廣西崇左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數千名畢業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多家農行開設了Ⅱ類、III類電子帳戶。
公告顯示,農行崇左分行存在以下違法行為:由于存在對個人銀行賬戶實名制管理不到位、個人金融信息不規范、沒有嚴格落實銀行賬戶風險監測要求、未按規定完整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對此,人民銀行崇左市中心支行對農業銀行崇左分行作出處以警告并共處人民幣1142.50萬元罰款的決定。
另外,崇左市中心支行還對農行崇左分行有關負責人分別進行了處罰:
中國農業銀行崇左分行副行長高峰對銀行沒有按規定完整保存客戶身份資料負有責任,被處人民幣5萬元罰款。
中國農業銀行崇左分行個人金融部/個人信貸部/消費者權益保護辦公室總經理鐘麗月,因未能按規定完整保存客戶身份資料而被處人民幣5萬元罰款。
時任中國農業銀行崇左江州支行行長許亦猛,對該行未按規定完整保存客戶身份資料、未嚴格落實銀行賬戶風險監測要求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并處人民幣11萬元罰款。
當時的中國農業銀行崇左江州支行行長賴學芳,因未能按規定完整保存客戶身份資料而被罰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