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虛增存款表現形式是什么呢?相信很多人都有這個疑問,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在銀行業務上,虛增存款的表現形式主要有:
1、當日存、次日取,空來空走,虛增存款。
2、未按資金來源渠道和性質正確使用會計科目。
3、利用沖銷業務的時間差,人為虛增存款余額。
4、兩家銀行相互開立一般賬戶,利用互開賬戶雙方虛增存款。
5、高額攬儲吸存。表現為違反規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另設專門賬戶支付存款戶高息。
6、以貸轉存吸存。
7、向“空戶”虛假放貸、虛假增存。
8、以貸開票吸存。將貸款資金作為保證金循環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并貼現,虛增存款。
9、通過第三方中介吸存。通過個人或機構等第三方資金中介吸收存款。
10、非法返利吸存。通過返還現金或有價證券、贈送實物等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
11、延遲支付吸存。通過設定不合理的取款用款限制、關閉網上銀行、壓票退票等,來拖延或拒絕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12、通過理財產品倒存。理財產品期限結構設計不合理,發行和到期時間集中于每月下旬,于月末、季末等關鍵時點將理財資金轉換為存款。
以上就是關于銀行虛增存款表現形式的回答了,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