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
個人獨資公司,顧名思義,就是有個人注冊,個人所有,個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享有公司的控制權以及收益,適合一些服務業和小型企業選擇注冊。
普通合伙企業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沒有上限規定)組成。普通合伙企業中,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中,一個合伙人或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則僅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有限合伙企業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當有限合伙企業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時,應當轉為普通合伙企業,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時,應當解散。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公司,一人以上或者五十人以下組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以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實繳資本對公司債務承擔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適用于一些創業型公司和小型服務行業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股份制度,實行股份認購,股東需要承擔公司相應的收益或者是債務,按其認購的比例,為有限責任制度,由兩個人以上或是兩百人以下組成,適用于一些大規模企業,成熟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