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在有效期內遺失的,可以補辦居住證。補辦人攜帶相關材料到戶口所在地提出補辦居住證申請。本篇指南適用于北京地區,其他地區可做參考。
補辦條件
居住證在有效期限內遺失的。
補辦材料
身份證明:補辦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居民戶口簿》或公安機關開具的身份證明。
代辦人證明:(1)如需代辦,代辦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件或《居民戶口簿》或者公安機關開具的身份證明。(2)《居民戶口簿》或結婚證等可以證實監護、親屬關系的證明。(3)補辦人的書面委托書(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除外)
申請表:《居住證補(換)領、延期及項目變更申請表》
補辦流程
補辦人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居住地所屬的公安派出所提出補辦房產證的申請。
交驗證件材料,派出所工作人員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開始受理補證業務,填寫《居住證補(換)領、延期及項目變更申請表》,領取領證憑證。
在指定時間攜帶領證憑證到辦理地點領取居住證。
補辦地點及時間
地點:補辦人居住地所屬的派出所。
時間:參見當地派出所的工作時間。
補辦費用及時限
費用:補辦居住證需要交納工本費。
時限: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到30個工作日內。
特別提示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和殘疾人等,監護人、親屬可以攜帶相關證件材料代為補領。
參考資料
居住證遺失了怎么辦.北京市人民政府